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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考后审核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3]8号)及省财政厅2013年12月9日于“江西省财政厅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13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成绩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中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信息与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库联网核查,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式。南昌市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2013年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含2012、2013年合并全科合格)的考生,请先下载并填写《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本人签名并附照片一张),于2014年1月1日—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表格、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继续教育合格证、学历(或学位)证、身份证、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红谷滩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719室)审核。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成绩合格中级考生,必须提供上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市财政局汇总后统一报省财政厅审核。
省人社厅将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核定证书发放数量,请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前来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三、2013年初级资格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已与江西会计从业资格数据库比对不需再审核,2013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待中级考生审核完毕后一同办理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通知。
四、2013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阅卷继续采用网上评卷方式,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省财政厅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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