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诉讼时效(2021.12.0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wkzhiban 2021/12/05 09:24:19 字体:

生活不会亏待每一个努力向上的人,未来的幸运都是过往努力的积攒。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时间转瞬流逝,正在备考的小伙伴们赶紧来刷题吧!

单选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选项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初级会计实务》(12.05)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