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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第二季度,Anbel公司起诉Swan公司,要求其赔偿$15,000的损失。同时,Anbel公司也有一个未决诉讼,其由于提供低质产品要向供应商支付$12,000,公司很可能会败诉。公司期待赢得与Swan公司的官司,在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Anbel公司的会计师记录了$3,000的净利得,将其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这一信息究竟应该如何确认或披露?
A、会计师应确认$12,000的或有负债,同时在附注说明$15,000的或有利得。
B、此信息不应作为财务报表的部分加以披露,但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C、会计师应确认$3,000的利得,并将其作为特殊项目收益的一部分。
D、此信息不应该在财务报表上披露,而应作为董事责任的声明加以体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会计处理时,通常并不确认或有利得,以避免收益实现前的早期确认,但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所以对于$15,000的或有利得进行披露;然而,当或有损失很有可能发生,且损失可以合理估计时,或有损失必须确认,所以应确认$12,000的或有负债。
【该题针对“负债的计量”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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