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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个P1第一章中比较小的知识点——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这个知识点虽然内容不多,但是在客观题中偶尔也会涉及到。很多同学在学习中可能会忽略它,以至于在题目中遇到的话,不知道从何入手。
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又称留存收益限制或留存收益拨备,是指经过董事会批准的,用于特定目的的留存收益的划分,即表明这些留存收益不能用于股利分配。
公司可能指定留存收益的用途或限制留存收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条:
(1)与库存股相关的法律限制
因为回购库存股会降低股东的投资金额,所以,通过限制等额的留存收益可以确保股东的投资金额不会减少。因此,有些州的公司法规定,在回购库存股时,必须进行留存收益的限制。
(2)与债券相关的合同限制条款
债券持有人为了确保发行方有足够的资产来偿付债券,就会在债券契约中要求对留存收益进行限制。
(3)或有损失(例如未决诉讼)
(4)工厂扩张或债务清偿
留存收益的限制必须予以披露,并详细说明与限制相关的法律或合约的条款及其相应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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