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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级经济师《人力》考前必背知识点:失业保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hynnn 2021/06/03 11:24:41 字体:

为了帮助大家在冲刺阶段高效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高级经济师《人力》考前冲刺必背知识点——失业保险,考生们赶快抓紧时间复习巩固一下重要的知识点吧!

【考前冲刺】2021高级经济师《人力》必背知识点汇总

高级经济师人力必背知识点

2021高级经济师《人力》冲刺必背知识点28:失业保险

1.参保范围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制度模式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3.筹资机制

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三方共同负担。

失业保险基金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4.待遇及调整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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