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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岛即墨区202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通知已发布,各位高经考生请关注!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范围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程,“山东省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有关课程,专业技术人员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建设、信息化能力建设与网络安全、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数字技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
(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资讯中心→通知公告”选择合适的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习;也可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进行自主学习。
二、继续教育方式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用线上(网上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的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在市继续教育平台上学习,也可参加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以上两种学习方式均坚持自愿原则。
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认定
(一)学时要求
即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经济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严格将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落实到位。
(二)认定依据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4号)见附件3。
(三)职责分工
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方式、内容、完成学时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如实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区人社局将对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及学时认定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发现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申报卫生、中小学教师、会计职称系列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工作,分别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负责并按其规定执行;无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由负责其职称申报工作的部门(单位)负责。
四、线下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
(一)学习教材
《信息化能力建设与网络安全读本》(中央党校出版集团、中央党校出版社)。
(二)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记学习笔记与考试相结合的形式。专业技术人员自学并完成5000字读书笔记后,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书,登记继续教育学时50学时。
(三)学习和考试安排
4—5月,个人自学;6月由单位审验学习笔记,做好继续教育档案记录;6月由区人社局组织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要求
1.学习教材32元/本。请于4月3日、4日两天携带学习培训报名表(附件1,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教材征订单(附件2)、教材费到即墨区人社局培训考试科集中办理登记。(振武路496号政务服务大厅连体楼南楼809室,联系电话:88551734)。如需发票,请单位务必在登记时留下详细的发票信息,待报名结束后集中开具。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工作,务必将通知传达到相关人员,按照时间要求组织报名,逾期将不再补报。
附件:1.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报名表
2.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教材征订单
3.《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4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报名表
附件2: 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教材征订单
附件3: 青人社字〔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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