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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深圳考生(见附件1)。
二、申领方式
提供网上申领(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现场申领两种方式,合格证明持有人可任选其一。
(一)网上申领
合格证明持有人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wgk/tzgg/content/post_6909831.html)申请合格证明邮递(费用到付)即可,无需前往现场申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合格证明的合格证明持有人请联系邮政部门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二)现场申领
1.申领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0日9:00—12:00、14:00—17:45(工作日)。逾期未申领的合格证明将转入后台归档,合格证明持有人如需申领,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申请合格证明邮递。
2.申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三、其他事项
(一)合格证明持有人申领合格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此项考试电子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制发的纸质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咨询电话:0755-882279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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