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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Diao 2021/11/12 18:07:40 字体:

根据《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0号)中的《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高级知识产权师实行考评结合方式。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须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高级经济实务(知识产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申请参加评审。报送申报材料时,请一并提交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知识产权专业)。

2021年度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五)除法律规定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从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职称同层级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七)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

1.按照《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要与本人所申报专业相符或相关。

2.公开发表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或ISSN)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宣读论文指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大会上宣读或学科分组会议上宣读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若所提交论文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国期刊网、龙源期刊网等网站收录的,需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该篇论文的网址链接。与申报专业无关的论文不得提交。

(八)申报破格晋升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的人员,须对照相应的破格申报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并须提交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破格申报推荐函格式见附件6)。申报破格晋升高级知识产权师的人员还须提交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九)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此后取得业绩、学术成果等一律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不得申报。

(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原职称需重新评审确认,有关规定、程序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是指从外省和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个人自主择业创业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其在进入用人单位前在原区域、原单位合规取得的职称(以下简称“原职称”),按程序进行重新评审或确认的一项职称服务事项。申报高一层级的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确认申请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载,并提交原职称证书、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除申报评审职称外,评委办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十一)申报职称时,一并提交与申报单位一致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十二)申报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评审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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