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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学员关于高级经济师评审,你了解多少?是不是有很多问题都不清楚?参加北京高级经济职称评审这些问题一定要注意!
与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本市职称评价。
1.申报人应为所在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等处罚的,在受处分或处罚期间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1.正高级:采取评审方式,需要进行答辩。
2.副高级:采取评审方式,需要进行答辩。
违反《 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评审机构取消其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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