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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5年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水冰月 2025/04/28 19:29: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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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2025年度高级职称在线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5〕6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及云南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2025年度申报评审工作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称2025年度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0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审核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0:00至2025年6月13日24:00。

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0:00至2025年6月20日18:00。

省级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等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8:00。 评委会受理及申报人员完善报审(含单位审核、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18:00。

(三)评审时间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8月。

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工程高级职称2025年度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从事电子信息工程、轻纺工程、机电工程等相关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从事电子信息工程、轻纺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等相关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按申报人员隶属关系和各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向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报送材料。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自2024年起,我省电子信息、机电、轻纺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由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再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鼓励有条件成立工业和信息化工程领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自主评审。确因暂不具备条件无法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向属地州(市)相应评委会进行委托申报。

(二)申报审核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0:00至2025年7月4日24:00。 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0:00至2025年7月11日18:00。 省级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等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8:00。 评委会受理及申报人员完善报审(含单位审核、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8:00。

(三)评审时间

工业和信息化工程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

三、云南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2025年度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3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审核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0:00至2025年8月29日24:00。

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0:00至2025年9月5日18:00。

省级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等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18:00。

评委会受理及申报人员完善报审(含单位审核、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8:00。

(三)评审时间

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10月。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

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账号注册、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 

 五、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人员:

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工业和信息化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州(市)单位人员:

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工业和信息化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

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工业和信息化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工业和信息化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中央驻滇单位或省外单位人员:

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人事部门或所在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提交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工业和信息化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提供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平台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包括本人教育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及聘任情况等,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等有关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附件(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本人论文正文页;工艺美术专业代表作品提供图片及创作构思)。

2.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3.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用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4.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导出》(系统自动生成)、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须上传公示情况相关材料,并形成明确的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是否同意推荐等,加盖单位公章。

5.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2.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3.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职称证书办理

2025年在线评审通过取得的高级职称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证书。

(四)评审通过确认单盖章

由需要确认盖章的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请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工作日)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楼2楼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党老师

电 话:0871-63519926 

邮 箱:ynsgxwhr@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836836、0871-65353824 0871-65862043、0871-6352646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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