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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可知,四川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1 篇;或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本人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人力资源领域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政协提案、建议方案等 1 篇,需被市(厅)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采用。
获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 1 部以上(本人撰写 10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或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
(2)本人撰写的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重大项目报告、调查研究、案例分析、设计文件等成果材料 2 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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