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莱阳市人民政府:莱阳市2023年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 莱阳市人民政府 编辑:vage 2023/08/11 11:46:57 字体:

摘要:莱阳市2023年职称评审通知发布,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为8-10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2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工作。

关于做好莱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3〕64号)要求,现开始部署我市2023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1.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为:8—10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2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工作。

2.由我市负责推荐、评审的系列(专业),评审材料报送和业务测试时间,按照《莱阳市2023年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测试)时间表》(附件1)执行。其中烟台市评的职称材料网上提报时间为8月21日—8月30日,工程中级和各系列初级(中小学、中职系列初级除外)的职称材料网上提报时间为9月18日—9月28日,待网上提报职称材料审核通过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按照各系列报送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版材料。

3.由省各高评委负责评审和烟台市委托省代评系列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按照2023年省各评审委员会通知执行,具体请查阅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职称评审”栏目及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信息。

4.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仍按2017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集中申报、专家认定、统一公布的办法,申报时间与各系列(专业)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一致。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6.中小学教师中级、初级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继续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继续下放到我市,莱阳市各系列初级、工程技术中级、中小学教师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相应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具体评委会办事机构见附件3),评审结果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莱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省直部门(单位)组织评审和烟台市授权市直部门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通知、材料收审及报送领取、问题处理等事宜,继续统一调整为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复核把关。具体按照《关于调整省评系列职称材料报送流程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96号)办理。

7.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结合自身学历、业绩等情况,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对确有真才实学,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达到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的,也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8.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9.有关申报条件、职称政策、申报要求及材料审核等请参阅《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3〕64号)和2023年度《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各有关单位申报烟台市范围评审的高、中、初级务必按照这两个文件的要求进行。

10.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全面启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初、中、高级的均使用该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17.73.253.239:9000/rsrc/,系统分为单位账号、个人账号。系统具体操作说明可登陆“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职称评审-业务办理-下载中心”,下载“职称系统操作指南”。主管部门注册账号通过后申请相应系列、级别路径至“莱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数据。

11.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以及我市试点组织的药品技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继续开展高级会计师职称社会化评审,遵循“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仅作为会计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不与岗位和待遇挂钩。

12.2023年度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保密工程专业评委会,在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系列高级评委会增设集成电路专业方向,在经济系列高级评委会增设旅游经济专业方向,在农业系列高级评委会增设水产、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方向,并对部分专业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及评审范围、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规定,青岛、烟台、临沂、东营、威海等5市开发区(高新区),开展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模式,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要求申报,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1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完成2019-2023年5个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任务,企业单位申报人员需完成2019-2023年5个年度公需科目和2020-2023年4个年度专业科目的学习任务。申报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执行省相关高评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14.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职称评审系列、层级需达到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要求,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我省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查询。

15.继续对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开展“人机对话”业务测试;继续对破格申报工程、农业副高级职称人员,开展破格答辩;继续对申报安全工程副高级、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含基层)、中等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人员,开展面试答辩;继续对申报基层工程、基层农业高级、职业农民高级职称人员,开展面试答辩;对举荐制高级工程师、贯通高技能人才,开展面试答辩。测试及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6.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高级每人次360元,中级每人次1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莱阳市各系列初级和工程中级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17.申报人员要将所有纸质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A4)内(档案袋自行准备,不再发放),其中报送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仅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技术职称评审表》4份,报送工程系列中级需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技术职称评审表》9份,如有改系列评审的同时提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烟台市评审范围的中、高级按照2023年度《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执行,请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评审材料袋封面(登陆“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职称评审-业务办理-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拟晋升职务、系列(专业)、晋升方式、报送材料数量等。(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务必高度重视本年度的职称申报工作,各单位负责职称人员必须熟知附件2中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有关政策及材料请登陆“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职称评审进行查看,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19〕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做好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莱阳市金水路7号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3507房间

职称申报咨询电话:0535-3365518

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535-2915058

附件1,2,3

附件1:莱阳市2023年各系列评审材料报送(测试)时间表

附件2:   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附件3:2023年度莱阳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名单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