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经营收入
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补报名入口已陆续开通(查看详情>>)。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早着手学习,提前进入备考状态,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高级会计师各章节精彩答疑,以下是《高级会计实务》的答疑精华,大家可以提前预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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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请问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如何界定? 答疑老师回复: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应按本单位特点准确区分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分别核算。同时,个别单位的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的性质和内容可能相互交叉,难以准确划分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应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事业单位应在不影响自身专业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经营活动,遵守有关部门的定价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按国家规定缴纳有关税收后,经营业务的利润应与其他收入一起进行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经营收入也须纳入单位的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传统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中称其为“下级上交收入”。比方说研究院搞研究是事业活动,如果为了盈利去投资,那就是经营收入了。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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