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知识点:永续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刘小孟 2019/06/20 14:44:58 字体:

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教材变动较大,对于考生的备考来说,又面临着一些新的考点变化。网校为大家整理了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助你轻松圆梦高级会计师!让我们一起来熟知下吧!

【知识点】永续债

永续债永续债发行方在确定永续债(或其他类似工具)的会计分类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同时考虑下列因素:到期日、清偿顺序、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
到期日(1)永续债合同明确规定无固定到期日且持有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要求发行方赎回该永续债或清算的,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永续债合同未规定固定到期日且同时规定了未来赎回时间的:①当该初始期限仅约定为发行方清算日时,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但清算确定将会发生且不受发行方控制,或者清算发生与否取决于该永续债持有方的,发行方仍具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②当该初始期限不是发行方清算日且发行方能自主决定是否赎回永续债时,发行方应当谨慎分析自身是否能无条件地自主决定不行使赎回权。


清偿顺序(1)合同规定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劣后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的,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合同规定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应当审慎考虑此清偿顺序是否会导致持有方对发行方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合同义务的预期,并据此确定其会计分类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
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永续债合同规定没有固定到期日,同时规定了未来赎回时间、发行方有权自主决定未来是否赎回且如果发行方决定不赎回则永续债票息率上浮的,发行方应当结合所处实际环境考虑该利率跳升条款是否构成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如果跳升次数有限、有最高票息限制且封顶利率未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或者跳升总幅度较小且封顶利率未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可能不构成间接义务。如果永续债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票息封顶,但该封顶票息水平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通常构成间接义务。

高会评审正在进行中,想要评审时脱颖而出!就报网校论文班吧>>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高级会计师备考这条路上,正保会计网校为你带来高级会计师考试新鲜的考试资讯和专业的师资团队,为你的备考之路保驾护航!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

相关推荐:

2019高级会计师备考干货强势汇总 必须收藏!

拿下高级会计师证书 你真是一年也没耽误啊

把握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命题方向 备考更高效

老师视频:陈立文老师手把手教你过高会评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