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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0年高会教材大纲暂未发布,以下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仅供参考!)
【知识点】会计差错及其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应以掌握的新情况、新进展等真实、可靠的信息为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某项变更难以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者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会计差错,是指行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时,在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出现的错误,通常包括计算或记录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产生的错误、财务舞弊等。行政事业单位在本报告期(以下简称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是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本期报表相关项目。
二是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收入、费用或者预算收支的应当将其对收入、费用或者预算收支的影响或者累积影响调整发现当期期初的相关净资产项目或者预算结转结余,并调整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如不影响收入、费用或者预算收支的,应当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的期初数。行政事业单位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三是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将其影响数调整相关项目的本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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