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年高会考前复习重点:无形资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10/09 13:57:58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资料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图片一键处理

会计人证件照

考试提醒

考试节点全知晓

考试提醒

  201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临近,您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整理了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前复习重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取得时的计价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二)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预计使用年限超过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应按以下原则确定摊销年限: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