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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本市合格标准为55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全国合格证书,可以在2017—2019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本市合格标准取得地方合格证书,只能参加2017年的高级会计师评审。
发证时间: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
9:00-11:30 14:00-16:30
发放地点:
会计之家401房间(河西区广东路67号)。
达到国家或者本市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携带下列资料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资格确认通过的方可领取合格证书:
1、2015年高会报名信息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未打印或丢失的考生可以从天津会计网站(12月15日开通)补打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
如委托他人代领,还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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