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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做好2023 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由下图可知,2023年度高会职称评审时间预计在9月,预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在6月。详情如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3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年度评审计划。经征求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高评委)意见,我厅制定了《2023 年度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计划》(详见附件),请各高评委办公室按照评审计划要求,认真开展 2023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扎实规范做好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评委会专家抽取等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各高评委办公室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
四、深化数字技术职称评审改革。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机电制造等专业领域职称改革,省经信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高评委要加快研究制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职称评价标准和细分专业的评价办法。
五、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各级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聘委员会)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职称申报与评审。用人单位要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
六、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托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加强评聘信息归集、共享和跟踪预警。继续开展随机抽查、行业巡查和重点督查工作。
附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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