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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会评审一般均需发表论文,那么关于论文有哪些要求呢?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大家可参考!提醒:论文发表建议在申报前1-2年完成!
安徽 | 广东 | 天津 | 江西 | 上海 | 海南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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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重庆 | 山东 | 四川 | 贵州 | 福建 | 国管局 |
湖北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兵团 |
青海高级会计职称论文发表要求
任会计师职务期间业绩成果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1.在财务、会计等领域某个方面有前瞻性研究成果,对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到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2.在管理会计建设和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得到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牵头或具体负责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4.具备较高的财务分析和市场分析能力,在增收节支、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部门或单位的采纳和推行;
5.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制定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操作规程或发展规划,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批准实施,须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认可;
6.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审计、评估等项目;
7.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人员参与县级以上财会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
8.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中介机构从事中介业务,参与过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或参与过3项以上重要财会咨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业务,或作为注册会计师连续专职执业5年以上;
9.青海省高端会计人才,或专业业绩突出,被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10.公开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专著(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论文鉴定)。
本条件所称“论文”,指单独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术期刊必须有ISSN (国际标准刊号)和CN (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著作” 指具有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等不在此列。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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