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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3年高会评审申报10月10日截止,你申报了吗?
陕西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入口
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会计网”,点击“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系统”,按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包括申报人员信息、任职年度考核、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简历、现任职期间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或者教材及获奖情况等。
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申报人员按网报系统的6个项目要求,填写每个项目内容及业绩成果说明,并上传每个项目的支撑材料、注明每个支撑材料的名称。(请对支撑材料中的本人姓名和本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进行处理)。
高级会计师会计理论与业绩成果,申报人员按网报系统的5个项目要求,填写每个项目内容及业绩成果说明,并上传每个项目的支撑材料、注明每个支撑材料的名称。(请对支撑材料中的本人姓名和本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进行处理)。
报送材料时间及地址
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3日(9月29日至10月6日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碑林区四府街49号)。
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表格类
1、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2份,最后一页“评审审批意见”不打印,由省财政厅统一打印。
2、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纸打印1份,上报单位盖章。
3、网报系统填写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总结表(正高级6小项、高级5小项),A4纸双面打印1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名。正高级须提供纸质版材料,高级不须提供纸质版材料。
4、系统中的个人证件照(办理电子证书使用)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照片大小不小于1M,支持JPG、JPEG格式。
(二)评审材料类
1、中央驻陕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用人单位向陕西省财政厅出具申报人员推荐函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省内各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向陕西省财政厅出具申报人员推荐函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2、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证明各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3、证书原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中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
4、考核年度(2018年—2022年)期间会计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
5、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
6、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1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考核年度期间的突出工作及业绩成果。
7、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1)。以上原件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报送,不需复印件,袋外注明申报人姓名和原件明细。
(三)材料填写及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按要求盖公章,要明确简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正高级)会计师的理由。
2、所申报表格中的有关内容按照要求填写,没有特殊规定的只填写考核年度期间的,以前年度的内容不需填写。
3、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并对被推荐人考核年度期间的工作和业绩成果总结表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向省市级财政部门报送材料,市级财政部门一次性集中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材料。
5、申报材料于评审答辩结束后,由申报人员在答辩现场领回。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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