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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2年度和2023年度评审工作合并,2023年申报方式以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级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023年西藏高会考试合格人员可申报本年度评审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人员,必须符合《西藏自治区会计 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规定的基本申报条件,且在2021—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职称政治考试成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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