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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10月13日18:00时截止,你申报了吗?
新疆高会评审申报方式
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进行注册、登录,填写材料并提交。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阅“操作指南”。遇到问题或困难可联系网站“服务中心”提供支持。
申报条件及其他事项
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的人员,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54号)的规定。其他事项如下:
(一)考试成绩。
1.申报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1年至2023年度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3年有效)。
在外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参评人员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合格成绩单,并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栏目内。
2.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取得自治区或南疆四地州会计中级资格证书人员,符合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可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高级会计师,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评审通过的人员,发放加盖“自治区有效”或“南疆四地州有效”字样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自治区或南疆四地州范围内享受与国家证书同等待遇。
(二)继续教育。
1.申报人员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记录)。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2.申报人员可以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下载电子版结业证,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申报人在“新疆继续教育网”学习的公需科目记录由系统自动获取。
3.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半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并填写《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三)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且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年度考核表作为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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