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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高会考试合格人员可申报本次评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兔 2021/09/30 16:25:02 字体:

四川省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0日,2021年高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四川省线55分)也可参加本次评审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抓紧时间进行申报!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成绩使用标准如下:

高级会计师评审

1.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2019、2020、2021年度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成绩合格标准,取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

2.考试成绩达到年度省使用标准的。参加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55-59分,取得由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的(只能参加2021年度评审)。

四川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对象有哪些?

全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2019年度考试当年,具有其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视同满足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规定。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会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高会评委会出具委托函,经省高会评委会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四川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评办”)。

央属在川单位,如需委托省高会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省高评办。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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