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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刘小孟 2022/07/11 17:59:32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成都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2日10:00至8月23日15:00。四川成都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有哪些?

四川成都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打印,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评审表》首页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人应提供近两年(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通过天府市民云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社会保险缴纳未满2年的,请按实际情况提供(如2年内均无社会保险费记录,须提交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与工作业绩匹配情况作为职称评委会及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申报人如取得会计师职称证书后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需提供会计师职称证书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彩色扫描件1份。

2.申报人如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拟通过职业资格可聘方式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需提供可聘职业资格证书(在《四川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应表》规定范围内),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彩色扫描件1份;同时,须提交申报人被聘任在会计师职务岗位上的聘书或聘文复印件1份(与会计师职称任职年限一致、聘任时在聘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近3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时间以聘任时间起算。

(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获取有效期内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成绩合格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核,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提出推荐意见的2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1份;申报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应与申报人在专技人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五)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复印件(可只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六)申报人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各1份。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和核实。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能力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要求,提供本人能力业绩清单和佐证材料(能力业绩清单内容应包括:专业学识、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三个方面,需逐一注明本人符合的条款,以近5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业绩成果佐证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对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需重点标识并与能力业绩清单对应,各涉及的证明单位应分别盖章,并提供相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

(八)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其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条件,每个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低于90学时。过渡期内,暂提供本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度的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学习的专业方向与所申报职称资格名称相同或相近)。

(九)申报人员应尽量提供现职以来取得的与现从事专业相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综合参考及加分项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十)在蓉外省国有企业的子公司人员申报,还需提供最近1年在蓉个税缴纳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所报送的材料须内附《成都市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其中,《评审表》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需单独装订成一册;其它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另行分册装订(能力业绩清单和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为一册,并在涉及申报人的页码处明确标注)。统一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等)。申报评审材料请申报人自行留底,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清退。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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