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广东佛山2021年正高、高级会计师证书打印和材料清退的通知

来源: 佛山市财政局 编辑:刘小孟 2022/09/07 11:21:04 字体:

广东佛山2021年正高、高级会计师证书打印和材料清退的通知 ,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我市申报人员请于2022年9月6日至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财政局领取。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打印和材料清退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打印和材料清退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打印

(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规定,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查询电子证书编号,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在“证书查询”模块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三)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的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职称,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材料清退

我市申报人员请于2022年9月6日至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财政局领取。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13楼会计科,联系电话:0757-83381225。

三、领取手续

1.评审通过的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领取;也可委托领取,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证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2.评审不通过的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由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材料领取。

上述材料均需清退,逾期未领回将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佛山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