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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湖财会函〔2015〕11号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3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人员请抓紧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上报时间
1.湖州市级的申报人员(包括吴兴、南浔、开发区)请于 年2016月1日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市财政局及市人事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省高评委进行评审;
2.三县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县财政局审核后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湖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31号)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相关表格下载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从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进入职称评价进行表格下载,其他表格从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zjczt.gov.cn)下载。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0572-2150070
湖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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