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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3]215号)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5]31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5年度市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拟报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市区评审人员(名单附后)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17日至2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温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
通讯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温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0577-89090163、0577-88926202、0577-88523765(传真)
温州市财政局
2016年2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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