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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6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执行,凡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每年的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记录须在内网录入)。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单位申报人须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15-88363879,QQ群:311073869。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市财政局代收每人评审费400元。
附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
盐城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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