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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盟直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会〔2018〕14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盟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认真宣传贯彻自治区评审文件精神,做好申报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评审要求及时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进行初审,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二、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和盟直部门、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将材料报盟财政局会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耀杰
联系电话:8285993 8224227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正高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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