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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旗县区财政局、市直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赤峰市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会〔2018〕1406号)精神,现将赤峰市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人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负责逐级集中上报,最后报至自治区会计专业高评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 报送时间
报送市财政局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 评审费收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规定,收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费320元;高级会计师评审费280元。由市财政局代收,集中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送地点: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8365220
附件:
赤峰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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