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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3〕96号)要求,现就我市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参加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全市所有申报人员,均须进行答辩。
二、答辩内容
1.本人介绍: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个人论文简介。
2.回答专家提问。
三、答辩时间
每位答辩人员原则上10分钟,其中本人介绍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希严格遵守,如果本人介绍或回答提问超时,专家有权提醒或中止答辩。
四、答辩顺序
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前位上台答辩,下一位准备。无故不答辩者,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五、答辩要求
1.上台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书稿文字资料;
2.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3.回答提问,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4.答辩会场要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答辩进行中不得讲话议论,保持答辩场所安静。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高会答辩是我们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凡参加答辩者,不得中途退场离开,待全体人员答辩结束后才能离开。
2.答辩时间安排:2013年12月14日上午8:00在答辩现场抽签,上午8:30—11:50,下午1:30—答辩结束,中途休息时间由专家评委自行确定。请参加评审人员务必于早上7:50到达。
3.答辩地点:重庆工商大学田家炳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学校联系人:郭敏,电话62769379,13883471066。
4.午餐:愿意在学校就餐的人员,自行购买餐卷(10-20元)到学校指定餐厅就餐。
重庆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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