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快进来学习 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办理?
非居民企业看过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您办理了吗?今天为您解答办理汇算清缴时的一些常见问题!
01、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什么资料?
答:办理汇算清缴时,非居民企业需要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当前适用的申报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
文件及表单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02、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
答: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二是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填报办理。
03、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时如何寻找操作路径?
答:进入电子税务局界面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财务报表报送。
04、符合什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可以选择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应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号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机构、场所的税款分摊额,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05、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办理?
答:在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信息资料:
(一)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二)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三)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在办理季度预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季度财务报表(限于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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