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充电”不容易 个税优惠别忘记
工作?学习?小孩子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当然是全都要。
不少小伙伴一边工作一边深造“充电”,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别忘记哟!
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都可以直接划重点。
一、扣除主体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二、扣除标准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如果您在一个年度内,既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又存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两者属于不同继续教育类型,是可以叠加享受扣除的哦!即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3600元扣除,继续教育最多可享受400*12=4800元扣除,两者叠加一年最高可享受8400元扣除。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即相同类型同期不能重复享受。
三、扣除时限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入学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四、何时扣除
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