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就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署后生效,学校为鉴证方,因涉及三方主体,故而又称为“三方协议”。
关于“三方协议”要注意什么?“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一起来看!
一、为什么要签订三方协议?
学生因不能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为了确保毕业后能正常签订劳动合同,便签订就业协议,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言,都是一份保障。当然,它同时也是一份约束,所以三方协议里会约定违约条款,通常以违约金的形式体现。
除了能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三方协议主要作用是约束毕业生的人事关系转移。总之,签订三方协议相当于给毕业生的一张“绿卡”,涉及毕业生档案、户口等重要手续的办理。希望同学们克服困难,努力求职,在找到理想工作岗位后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签订三方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二、签订三方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同学们在签订三方协议前,注意通过网络查询、实际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意向单位,以便防范一些潜在风险,做出理性选择。
2.三方协议的内容(包含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违约金)由同学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合理确认。注意:协议内容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意愿,学校作为鉴定方不对协议内容进行干涉和确认。
3.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询问是否可以接收档案、办理落户,以便同学们确认后续的档案邮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
4.签订三方协议时,注意用人单位名称,观察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印章名称一致。
5.同学们要注意切不能随意签订三方协议或者找熟人签订“虚假”三方协议,因为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学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同学们同时要注意理性签约,诚信守约,不要随意违约。
三、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制定样式,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执行。《就业协议书》是三方主体,涉及培养院校、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的双方合同,只涉及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2.《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民事协议(民事合同)的一种;是用人单位确认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高校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一般先于劳动合同。
4.《就业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至高校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确定。
四、就业协议书是否等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由此可见,就业协议书与用于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不同,二者不能划等号。
五、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可以随意毁约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就业协议书经各方当事人签订成立,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六、是否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中约定违约金?
可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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