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积金的恭喜了!个人部分全额免缴
自2023年7月以来,各地上调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但是最值得大家关注的是,部分地区发文明确部分人员免缴个人公积金。
随着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调,多地也明确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额免缴住房公积金。
一、广州市
2023年6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二、浙江省
截至目前,浙江省温州市、宁波市都发文明确,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免缴住房公积金。
1、温州市
2023年6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对部分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分中心、管理部核准,可以免缴职工本人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存单位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2、宁波市
2023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申请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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