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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非企业法人:
包括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个人独资企业应出具《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应出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应出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
应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检验(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为年检期)。
注意:按照《办法》规定,开户单位应提供正本原件,银行审验后留存复印件。如正本无法显示年检记录,还同时应提供能显示年检记录的副本,并留存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均可)
目前有一部分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均可)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5、授权书
如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应提供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6、其他
银行要求存款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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