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起将要实施的新政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美好的一年一度的“十一”国庆假期带着他的好兄弟中秋假期正在赶来的路上,小伙伴们是不是都已经整装待发准备“放飞自我”啦?在大家开始美好的假期之前,还是要沉下心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十月起将要实施的这些新政,都会切实影响到大家的生活哦。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以下简称“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的相关公告,公告中指出
(1)对于未按照《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公布,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送信息资料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卷烟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照税务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满1年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计税价格的申请。
(2)对于因卷烟批发企业申报《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中销售价格信息错误,造成纳税人对税务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纳税人可自计税价格执行之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计税价格的申请。
(3)对于纳税人套用其他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造成少缴消费税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调整纳税人应纳税收入时,应按照采集的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适用最低档批发毛利率确定计税价格,追缴纳税人少缴消费税税款。
(4)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小编总结一下:吸烟有害健康,切勿产生依赖哦。多多运动才是健康的生活方式。
首部民法总则施行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开启“民法典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首部民法总则,其中的很多规定都贴近老百姓的民生,可谓是非常贴心了。例如:胎儿可以享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强调抚养赡养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协商确定监护人;增加保护虚拟财产规定等。民法总则同时也积极倡导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精神。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相信大家都经常在网络上看到关于有不怀好意的人士侮辱国歌国旗等,对于这种不爱国的行为,终于也有正式的法律予以监督了。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考新规:这8项有闪失就“挂科”
驾考又有新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正式实施,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新增了直接判定不合格的考试项目。
新标准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中;部分考试项目操作的要求有所调整,更加注重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如,科目二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项目增加“开启转向灯”操作要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科目三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增加“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
看了驾考规定的变动,小编真的是长舒一口气,庆幸自己早早就考下了驾照。还没考驾照的小伙伴抓紧咯,家家有车天天堵车的时代已经来啦,交规只会越来越严格哦。
我国首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施行填补我国空白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是我国仲裁机构第一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
“此次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白,丰富和发展了我国投资仲裁实践,为营造我国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
网络跟帖评论须实名认证打击网络论坛有偿删帖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通过互联网的媒介发表自己的想法,在促进时代发展的同时也衍生了很多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因素。此次国家颁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旨在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原有制度规则进行了六方面的修订完善:
(1)尝试原则导向,对各类业务的规范运营提出八条通用原则;
(2)进一步强化全员合规,厘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等各方合规管理责任;
(3)优化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系统建设、部门设置、合规人员数量和质量提出基本标准;
(4)强化合规负责人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同时提升专业经验和法律素质要求;
(5)改善合规负责人履职保障,采取措施维护其独立性、权威性、知情权和薪酬待遇;
(6)强化监督管理,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等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看了以上这些即将开始实施的新规,小编真是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感觉为大家整理九月将要实施的新规好像还是昨天的事儿。还有个关于网校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平台开通啦,在正保会计网校APP中就可以找到哦。实务财税专家24小时答疑,假期旅行途中遇到发票等疑难问题也可以随时提问的哦!祝大家国庆、中秋假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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