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国税地税将合并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3月13日上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方案显示,拟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根据方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拟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 (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从而走到了分设两套机构的路径上,并且通过分设机构大大推动了工作,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
全面营改增后地税业务萎缩,机构分设的意义已经大大下降。全国的国地税部门共用一套金三系统,双方业务广泛合作深度融合,为合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税和地税的合并,既有利于政府减少税务监管的投入,还可以降低企业因现行国、地税分立体系而产生的多头管理的成本,也将给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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