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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相关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及《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逾期报送、未报送或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将会影响您的涉税服务机构信用积分!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或【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功能菜单。
2.每年3月31日前,需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纳税人可点击年度报告卡片的“报送”按钮,报送相关信息。
3.进入后,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系统显示“已办理成功”,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成功。
《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应当在完成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报送相关业务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或【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功能菜单。
2.从事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在业务完成后,点击专项报告卡片的“报送”按钮,报送专项报告相关信息。
3.进入后,点击“报送”。
4.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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