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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下放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审批权限,出口退税审批权限由市级下放到区县级,变二级审批为一级审批,实现各主管税务机关直接受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和注销。
据了解,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将通过缩短审批时限、深化网上审批和强化后续管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流程。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网上办理,使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足不出户即可办妥认定事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各主管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措施,推行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报事项审核签批、日常评估分析、退(免)税审批和税款退库等全流程的闭环式联动管理。
另据了解,2014年,上海市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全市享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企业达到3.8万户,全年享受出口退(免)税超过6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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