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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新闻通报会,通报2014年税收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和推进税收现代化、营改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2015年推出的10项税收管理改革创新举措。下面提炼了2015年税务总局工作的主要方向:
“营改增”扩围到房地产等行业
新闻通报会指出: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2015年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这些行业将增加800万户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目前的两倍。税务部门将与财政等部门一起,科学设计改革方案,缜密细致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营改增任务的圆满完成。
放管结合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新闻通报会指出:2015年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还将再取消20多项。在减少审批事项方面,税务总局提出了取消审批事项的时间表和路径图。另外,税务部门将该管的管好。对取消和下放的所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税务部门均制定了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到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进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
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化
一季度以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为突破口,推出第一批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年内逐步将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化,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评定纳税信用促遵从
全面深入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科学客观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4月份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并切实采取更好服务A级纳税人的措施。继续公布税收“黑名单”纳税人,并按照与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21部委共同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要求,按季推送全国税收“黑名单”信息,在阻止当事人出境、限制其进口货物及技术、限制证券市场部分经营活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部分高消费活动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纳税服务规范再升级
今年初,税务总局制定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2.0版共有服务事项237个,服务规范1399条,较1.0版新增服务事项37个,新增服务规范260条,服务内容更丰、办税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规范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并根据政策调整和管理制度变化以活页方式按季对规范内容进行调整,持续改进、完善和升级。
推行征管规范促改革
今年初形成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和2.0两个版本。其中,1.0版坚持职权法定原则,遵循简政放权要求,内容覆盖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税务稽查等10多个业务领域的1000多项税收征管业务,对税收征管工作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2.0版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和团队管理为核心的创新版,旨在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深入推动征管改革。从4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征管规范1.0版,7月1日起选择一个省试行2.0版,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完善。
实施退税规范提效率
3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将散见于665份文件中的各种出口退税规定,按优化了的业务流程进行归类和创新完善,做到统一规范、便于操作。同时,减少管理层级,下放审批权限,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税退税衔接的生产企业退税审批权下放到县(区)局,使退税时间进一步缩短。实施分类管理,按纳税信用状况将出口企业分为四类,对信用好的一类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减少人工审核项目,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信息,将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努力提高退税申报、退库效率、减轻办税成本,支持外贸发展。
推广发票管理新系统
1月1日起,新增增值税纳税人已全部纳入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下一步将按照营改增时间节点,将新系统覆盖所有新增营改增纳税人,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原增值税纳税人。新系统推行后,通过建立每一张发票的电子底账,实时采集和存储、查验所有发票和发票所有信息,使发票“真票假开”等违法犯罪问题难以立足,从源头有效堵塞偷骗税行为和发票腐败漏洞。同时,税务部门可以通过新系统及时掌握纳税人包括交易双方名称、交易商品流向、交易金额数量等信息,全面掌握地区、行业、企业经济发展和物流情况以及大部分经济活动的基本数据和动向,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打造服务平台新品牌
税务总局将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打造综合化、品牌化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并探索与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互通,推进资源共享,建立专家咨询团队,提高疑难问题处理效率,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实用的解答。
支持三大战略出新策
按照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的要求,深化完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统三互”即统一办税平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的税收服务管理措施,切实发挥税收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的作用。推出支持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税收措施,协调长江经济带各地税务部门开展多层次的跨区域管理与服务合作,建立统一的长江经济带税收服务之窗,推行税收协作、税收征管、税收分析、税收执法等“四互助”,实现统一税务登记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税收资质互认、信用级别互认等“四统一”。积极研究制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税收措施,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和执行力度,通过双边磋商解决我国对外投资者的境外税务纠纷,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税收确定性,消除双重征税,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
深化内控机制防风险
税务总局将坚持制度加科技、管税又带队,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把税收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镶嵌在软件中、固化在流程上,不断提升税收风险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一体防控、智能防控水平。年底前搭建完成内控管理信息平台,对各级税务机关内控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和有效的监管,以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执法风险、行政风险、廉政风险和税收流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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