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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3年度资产损失未扣除,五年内追补确认最后年度是哪一年?
答:企业2013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如果未在2013年度税前扣除,可在五年内进行追补确认,最迟为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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