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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会计上需要计提折旧吗?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呀?与会计是一样的吗?
答:会计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但是税法规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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