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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烟草消费税上调了吗?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通知明确从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同时,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附:调整后的烟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点击阅读法规原文:《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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