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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的有关内容,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提示:此处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举
个
例
子
如,某公司的第一季度的从业人数期初为50人,期末为60人;资产总额期初为100万元,期末为1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根据小微企业判断标准,该公司第一季度的从业人数=(50+60)/2=55人<300人,资产总额=(100+120)/2=110(万元)<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该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则企业在申报缴纳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实际应缴纳税款为:1500000*25%*20%=75000(元)。
那么具体怎么操作呢?
步骤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步骤二:进入“我要办税”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
步骤三:下拉,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企业类型选择申报方式。
步骤四:选择“认定应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1版)”并如实填写企业信息。
步骤五:在优惠税务事项一栏中,点击右上角的“添加”,并在弹窗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步骤六:仔细核对减免金额是否有误,确认后点击申报提交,完成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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