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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要规范哦!

来源: 浙江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3/03/31 10:10:05  字体:

环境保护税的征期即将到来,税源信息采集怎么填?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01

基础信息采集

一、按次申报

针对偶发性应税行为,可选择按次申报,如图1-1所示。

注:按次申报,无须填写税源基础信息,直接进行申报计算。

环保税基础信息采集

图1-1 

二、海洋工程,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根据是否存在海洋工程,是否从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勾选“是”或“否”,如图1-2所示。

注: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填报将影响能否享受《环境保护税》第十二条第三项内容的减免税。

从事海洋工程环保税基础信息采集

图1-2

三、污染物类别

根据排放的污染物勾选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该项可多选,如图1-3所示。

污染物类别

图1-3

四、排污许可证编号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应按《排污许可证》上的“证书编号”填写。

注:拥有多张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应分别采集每张排污许可证编号。点击【点击录入多条】按钮,在《排污许可证编号列表》中点击【+】按钮,按实际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进项采集,如图1-4所示。

排污许可证编号信息

图1-4

五、生产经营所在区划

此项需选择到具体的县(市、区),如图1-5所示。

生产经营所在区划

图1-5

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此项需选择到各自对应的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图1-6所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图1-6

02

税源基础采集信息

一、税源编号

该项由税务机关通过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或者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情况赋予编号。纳税人首次申报或新增排放口(噪声源)、固体废物来源的无须填写,如图2-1所示。

税源编号

图2-1

二、对应排污许可证编号

a. 采集的税源排放口有对应《排污许可证》,选择对应的排污许可证编号(选择来自“6.排污许可证编号”字段的采集);

b. 采集的税源排放口没有对应《排污许可证》,选择“无排污许可证排口”。

注:拥有多张《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排放口应与“对应排污许可证编号”正确对应,如图2-2所示。

对应排污许可证编号

图2-2

三、排放口编号

a. 有排污许可证的,按《排污许可证副本》上的“排放口编号”填写;

b. 无排污许可证的:①有组织排放口编号规则,由五位字母及数字组成,第1位为“D”,第2位为污染物类别字母(水-W,大气-A,噪声-N,固废-S),第3-5位使用001-999的流水号表示;②大气无组织排放口为MF加0001-9999四位流水号组成。(参考《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608-2017))

如图2-3所示。

排放口编号

图2-3

四、排放口名称

a. 有排污许可证的,按《排污许可证副本》上的“排放口名称”填写;

b. 无排污许可证的,应结合排放口位置或工序、工段名称进行有效命名,不能全为字母数字(不包含中文字符)或空。(举例:1号车间生产废气排放口、天然气锅炉烟囱)

如图2-4所示。

排放口名称

图2-4

五、生产经营所在街乡

此项需选择到正确的行政街乡名称,如图2-5所示。

生产经营所在街乡

图2-5

六、排放口地理坐标

a. 有排污许可证的,按《排污许可证副本》上的“排放口地理坐标”填写;

b. 无排污许可证的,可根据手机上的“指南针” APP显示的经纬度填写 。

如图2-6所示。

排放口地理坐标

图2-6

七、税源有效期起止

a. 有排污许可证的,根据《排污许可证副本》上的“有效期限”,“税源有效期起”填写至月初,“税源有效期止”填写至月末;(举例:《排污许可证副本》 有效期限为“自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税源有效期起”填写为“2019年11月1日”,“税源有效期止”填写为“2024年11月30日”)

b. 无排污许可证的,“税源有效期起”为实际排放当月1日;“税源有效期止”可填写为“2099年12月31日” 。

如图2-7所示。

税源有效期起止

图2-7

八、污染物类别

此项填写要与“5.污染物类别”保持一致,根据不同的污染物类别,选择相应的污染物名称,如图2-8所示。

污染物类别

图2-8

九、污染物名称

a.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b. 固体废物和噪声根据《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

注1:污染物类别为水污染物时,应先选择“水污染物种类”,再选择污染物名称。

注2:征收品目为“PH值”、“危险废物”的税源,“征收子目”为必填项。

如图2-9所示。

污染物名称

图2-9

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a. 选择“自动监测或监测机构监测” 的,同步采集《大气、水污染基础信息采集表》;

b. 选择“排污系数”的,提前采集《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c. 选择“抽样测算”的,“征收子目”为必填项。

如图2-10所示。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图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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