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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越来越多的小伙伴们在多处单位取得个人所得,或者取得多种所得,那么如何判断主管税务机关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呢?来跟着小编看看以下情形,一起学习下吧!
情形一: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情形二:
取得经营所得的
情形三: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情形四:
取得境外所得的
情形五: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国籍的
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情形六: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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