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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来源: 上海税务 编辑:yushaungsw 2021/03/23 12:22:00  字体:

今天,和大家一起关注以下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在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对表单样式及其填报说明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其中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有哪些具体变化吧!

变化1

“203 境外所得信息”项目

1.表单变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调整“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项目,将“203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改为“203-1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新增“203-2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填报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信息。

同时新增填表说明,“203-2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填报纳税人符合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信息。本项目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且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填报。“产业类别”填报纳税人经营的产业类别,按“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选择填报。

修订前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修订后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2.政策背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填报案例

某设立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A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旅游服务行业,2020年内对持股的境外公司增资,持股比例由25%增加到45%,分回股息45万元,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20万元,符合财税〔2020〕31号文件规定,该部分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2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A公司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勾选“是”,并选择“产业类别”为“旅游业”,同时填报《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中的相关行次。

变化2

“209 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项目

1.表单变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在“209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下新增“28纳米”选项,同时调整“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

修订前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修订后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2.政策背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 “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3.填报案例

某居民企业B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集成电路生产,经过研发创新,2020年开始生产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的集成电路项目,于本年度取得第一笔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收入,并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合理分摊期间费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5号文件要求,在2020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B公司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209 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勾选“28纳米”选项,同时填报《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明细表(A107042)》中的相关行次。

变化3“107 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项目1.表单变化调整“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填报说明,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新增“800政府会计准则”。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修订前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修订后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一文理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变化

2.政策背景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及《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在本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选择适用的会计制度时,可选择800编码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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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会计实务  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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