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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关系中,租赁物的权属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租赁物通常由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但所有权并不因此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意味着,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方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物的权属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尤为重要。例如,在融资租赁中,出租方通常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直到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支付了全部租金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才可能转移给承租方。而在经营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仅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权。因此,明确租赁物的权属有助于避免双方在租赁期间和租赁期满后的纠纷。
答: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损坏的责任划分取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损坏是由于承租方的不当使用或疏忽造成的,承租方需要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如果损坏是由于自然磨损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责任可能由出租方承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责任,以避免纠纷。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如何处理?答: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方式通常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租赁物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购买租赁物、续租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应协商解决。例如,承租方可以选择支付一定的费用购买租赁物,或者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
租赁物的保险责任如何分配?答:租赁物的保险责任分配同样需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情况下,出租方负责为租赁物投保,以保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安全。但承租方也应承担一定的保险费用,特别是在融资租赁中,承租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保险费用。双方应协商确定保险责任的分配,以确保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得到充分的保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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