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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建设完成前,与购房者签订的购买特定商品房的协议。这类合同的签订,不仅对购房者和开发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房地产市场运作的重要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有效性。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开发商需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内容需明确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一旦合同签订,双方均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或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其次,合同的履行保障。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将预售款项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这一措施有效防止了开发商挪用资金,保障了项目的顺利进行,从而维护了购房者的利益。
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或者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偿面积误差部分的价款。如果合同中未明确处理方式,购房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计算。此外,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延期交付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与实际交付房屋不符,购房者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如果交付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更换或者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上述义务,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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